沈阳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春季教学、专升本招生及学位申请指引

院校:沈阳城市学院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:2026-04-07 13:18:03

        沈阳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6最新通知:春季教学、专升本招生及学位申请指引


      为规范继续教育教学管理,发挥沈阳城市学院汉语言文学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土木工程等多学科核心优势,立足辽宁及沈阳区域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,依托学校优质教育资源,保障广大学员、新生及考生的合法权益,有序推进2026年春季学期各项工作,沈阳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近期密集发布多项重要通知,涵盖3月春季教学安排、学费缴纳、专升本专项招生及学士学位申请等核心事宜,结合学校办学特色提供清晰指引,助力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推进,以下为详细内容。

      近期最受关注的是2026年春季学期教学及学费缴纳工作,这也是学院3月核心工作重点。学院明确春季学期开学不晚于3月14日,采用“线上自主学习+线下面授辅导”的融合教学模式,严格落实三分之一学时线下面授要求,适配在职人员工学兼顾需求。同时,学费缴纳截止至3月22日,未及时缴费将按放弃入学或退学处理,所有专升本专业统一按2400元/学年标准收取,按学年缴纳,严禁一次性收取全部费用,学员可通过学校官方指定渠道完成线上缴费,保障资金安全。

         2026年成人高考专升本专项招生工作同步启动,学院4月发布招生简章,聚焦汉语言文学、土木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热门专业,开放专升本层次招生,报考对象需年满18周岁、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,非辽宁户籍考生需提供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或社保证明。预报名即日起至8月下旬,考生可联系教务老师完成预报名,免费领取备考资料,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将按辽宁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推进。

        学士学位授予相关要求同步明确,结合学院修订的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,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(专升本)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,需满足本科阶段课程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、毕业论文成绩60分及以上且答辩合格,同时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学士学位课程考试,每年5月、11月集中受理申请,毕业生需在毕业当期或毕业后1年内提交申请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      春季学期毕业论文相关工作有序推进,学院要求所有毕业生需在5月31日前完成论文终稿上传及查重,查重率不高于30%,学校提供一次免费查重机会,第二次起需自行付费。同时,学院强化教学过程管理,严格落实课程思政要求,规范考勤、作业、考核等各环节,确保教学质量,毕业班所有教学活动需于5月24日前结束。

        学院温馨提示,所有最新通知均发布于沈阳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,春季教学、专升本招生、学位申请及学费缴纳相关咨询可查阅官网对应通知。学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招生、教学及收费相关业务,提醒广大考生及学员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各项事宜,警惕虚假信息,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,顺利完成学业提升。